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志信行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保监中介〔2010〕137号)
李国正、李勇:
你们提交的关于上海志信行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上海志信行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其中李国正出资102万元,出资比例为51%;李勇出资98万元,出资比例为49%。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上海市青浦区胜利路2号第3幢306室。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保险标的承保前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
(二)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残值处理;
(三)风险管理咨询;
(四)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