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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防城港核电厂2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防城港核电厂2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国核安函[2010]29号)


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要求,我局于2010年1月30-31日组织检查组对你公司防城港核电厂一期工程2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情况进行了核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报告印发你公司。

  请你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检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核安全管理要求,确保防城港核电厂建造安全。

  附件:防城港核电厂2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核安全检查报告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防城港核电厂2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核安全检查报告

  检查单位名称:国家核安全局

  受检单位名称: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

  检查日期:2010年1月30-31日

  一、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二)《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及其相关导则

  (三)《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及其相关导则

  二、检查内容

  (一)核岛基坑负挖施工程序及施工记录;

  (二)核岛地基条件的核实;

  (三)施工中出现的不符合项及其处理情况;

  (四)前期施工的质量保证及实施情况。

  三、检查活动

  2010年1月30-31日,国家核安全局组织检查组对防城港核电厂2号机组核岛地基条件进行了确认,完成了对2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的例行核安全检查(检查组人员名单见附一)。检查组对2号机组核岛基坑进行了现场检查与核实,听取了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关于防城港核电一期工程总体进展情况、2号机组核岛负挖工程情况以及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关于2号机组核岛基坑工程地质编录的汇报。检查组对相关记录文件和质保文件进行了抽查,并与有关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了对话。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及相关单位(受检单位主要人员名单见附二)对检查给予了积极配合,检查达到了预期目的。

  四、检查结果和整改要求

  (一)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和各级承包商在2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施工中,制定了较完整的施工程序和质量保证控制程序,并针对核岛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制定了爆破监测和爆破施工方案,在工程施工中得到有效的控制与落实,基坑成型较好,基岩面保护有效。

  (二)核岛基坑地质编录结果显示,2号机组核岛基坑内未见严重不良地质现象,地基条件与初步安全分析报告的结论基本一致,核岛地基是稳定的。

  (三)检查组结合本次检查情况,为确保建造质量,提出如下核安全管理要求:

  1、对2号反应堆厂房基础边缘出现的较大顺层超挖不符合项及2号核岛基坑负挖中出现的其他局部超挖,应严格按照核岛基础施工的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2、应对基岩面和坑壁上的松动岩体和强风化岩体进行清除,对局部强风化岩体按相关设计要求进行处理。在打垫层混凝土前,应采取适当方法进一步清洁基岩面,并在处理后及时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基岩面浸水软化。

  3、考虑到2号基坑岩石存在遇水软化的现象,应保持基坑排水通畅。

  4、根据基坑开挖所揭示的地基条件,结合岩石风化程度及岩性分布,并参考其他厂址的地基条件,进一步论证2号核岛地基岩土设计参数的保守性,并将分析论证结果反映到安全分析报告中。

  5、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应吸取前期施工的经验,按照核电建设的程序合理控制施工进度,保证施工质量。

  附一:
  防城港核电厂2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核安全检查组成员

  检查时间:2010年1月30-31日

序号

姓 名

单   位

职务/职称

1

李京喜

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

处 长

2

方贤波

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

调研员/项目官员

3

常向东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研究员

4

周 群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研究员

5

荆 旭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工程师

6

孟祥龙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工程师

7

李为远

环境保护部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副处长

8

梁昊天

环境保护部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监督员

9

杨名生

广西自治区环保局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站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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