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教育系统工作计划的通报
(教职成厅[20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009年,教育系统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围绕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利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资源,继续大力实施“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稳定转移,为农民增收、改善民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新的贡献。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计,2009年,教育系统共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4249.31万人次,其中引导性培训1885.61万人次,占培训总人数的44.37%;技能性培训1564.46万人次,占培训总人数的36.82%,转移后(进城农民工)培训791. 62万人次,占培训总人数的18.81%(详见附表)。
与2008年统计数据比较,2009年教育系统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总数增加300.10万人次,其中,技能性培训数量增加167.87万人次,转移后培训数量增加91.45万人次。培训量增幅较大的5个省份是:山东、四川、吉林、新疆和上海;培训量减幅较大的5个省份是:陕西、广西、北京、河北和福建。
2009年培训总量超过200万人次的省份是:山东、四川、河南、新疆、江苏、湖南、河北。技能性培训数量超过60万人次的省份达到13个:山东、四川、新疆、江苏、湖北、湖南、云南、吉林、浙江、安徽、河北、江西、河南。转移后培训(即已进城务工人员培训)数量超过40万人次的省份是:山东、河南、广东、浙江、江苏、河北。
(二)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计,2009年,共有16.44万所职业、农村成人学校参与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其中,职业院校共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1045.32万人次,农村成人学校共培训2600.65万人次,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共培训603.34万人次。
二、教育部积极实施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
(一)积极实施《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教育部在
2009年工作要点中以及2009年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会议上,都对教育系统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年培训不少于3000万人次,其中技能性培训不少于1200万人次的工作任务和要求。2009年5月,以教育部简报的形式通报了2008年教育系统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对完成任务好的省份进行了表扬。
(二)继续参与实施六部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农业部、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2009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意见》(农办科〔2009〕50号),安排部署了培训工作。
(三)认真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2008年下半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我部高度重视返乡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2008年11月印发了《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面向返乡农民工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紧急通知》(教职成厅〔2008〕6号),2009年2月又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9〕5号),两个《通知》都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把做好返乡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作为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2009年,农民工技能培训792万人次,比2008年增加30万人次。
按照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第六次全体会议和联系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农民工工作督察的通知》的要求, 2009年11月30日至12月3日,由我部牵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法制办、共青团中央参加的第三次农民工工作河北督察组前往河北省唐山和唐山所属迁安市,对河北省农民工六项重点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察,听取了河北省人民政府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