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
--2009年10月28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曹建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认真履行职责,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渎职侵权犯罪
渎职侵权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犯罪,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涉及43个罪名。这类犯罪不仅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且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及威信。2005年以来,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推进依法治国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按照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要求,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力度,努力为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截至今年6月,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1202件38754人,已侦结提起公诉17943件2330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97.4亿元。其中,立案侦查重大案件8387件、特大案件4381件,查处县处级以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96人(内有厅局级47人、省部级5人)。
(一)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开展专项工作。坚持把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紧紧抓住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集中查办严重渎职犯罪。去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的影响,我国经济运行困难急剧增加。最高人民检察院积极研究检察工作应对金融危机的措施,制定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着力加强专项查办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开展集中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一些负有市场监管职责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严重失职渎职,是造成制假售假、偷税骗税等经济犯罪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大部署,从2005年8月至2006年底开展集中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把对市场经济破坏大、对国家利益危害大、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作为查办重点,深入排查线索,集中力量攻坚,共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或乱作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犯市场主体利益的渎职犯罪案件584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