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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资格延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注:1、专职招标机构,除特殊声明外,企业全部人员均为招标从业(专业)人员。
  2、非专职招标机构,招标业务部门和部分综合行政管理部门人员为招标从业(专业)人员。
  3、人员按所属部门集中填报。
  4、本表自行复制有效。
  机构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文件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申请)

  (三)专家库情况册(第  分册 共  分册)

  申请单位(盖章):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监制



  附件3-2:
  评 标 专 家 库 人员 名 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毕业院校

行业

专业

职称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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