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同意天津市地方标准《天津市无障碍设计标准》备案的函

  7.4.2 坡道高度大于0.20m时两侧应设扶手,坡道与休息平台的扶手应保持连贯;
  7.4.4 建议修改为:
  7.4.4 不同位置的坡道,其坡度、坡道高度、水平长度和宽度应符合表7.4.4的规定。
  表7.4.4 不同位置的坡道,其坡度、坡道高度、水平长度和宽度

坡 道 位 置

最大坡度

最大高度(m)

水平长度(m)

最小净宽度(m)

1.建筑入口

1:20

1.50

30.00

≥1.50

1:12

0.75

9.00

≥1.20

1:10

0.60

6.00

≥1.20

1:8

0.45

3.60

1:6

0.30

1.80

2.室内走道

1:12

0.75

6.00

≥1.00

3.室外通路

1:20

1.50

30.00

≥1.50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