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0年第17号)
关于批准对天津板栗(天津产区)、开鲁红干椒、竹山绿松石、武当蜜桔、
三华李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天津板栗(天津产区)、开鲁红干椒、竹山绿松石、武当蜜桔、三华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天津板栗(天津产区)、竹山绿松石、开鲁红干椒、武当蜜桔、三华李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天津板栗(天津产区)
(一)保护范围。
天津板栗(天津产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天津市蓟县下营镇、罗庄子镇、孙各庄乡等3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天津板栗(天津产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天津市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天津板栗(天津产区)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1)。
二、开鲁红干椒
(一)保护范围。
开鲁红干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开鲁红干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开鲁红干椒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2)。
三、竹山绿松石
(一)保护范围。
竹山绿松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湖北省竹山县城关镇、潘口乡、溢水镇、麻家渡镇、宝丰镇、秦古镇、竹坪乡、得胜镇、大庙乡、双台乡、楼台乡、文峰乡、田家坝镇13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