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能认真组织所在单位在编标准的编制工作,并能按期高质量完成,无明显滞后现象。
6.具有行业发展大局观念和长远意识,自觉从行业发展高度组织开展有关水运工程建设技术标准方面的工作。
四、材料申报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附件1、附件2的格式填写水运工程建设标准工作突出贡献奖申报表,并于2010年3月31日前由各单位将申报表、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一式15份:原件5份,复印件10份)邮寄至部水运局,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技术管理处,邮政编码:100736
联系人:李德春,阚津,王鹏飞
联系电话:010--65292617,65292616
附件:1.水运工程建设标准工作突出贡献奖单位申报表
2.水运工程建设标准工作突出贡献奖个人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1
水运工程建设标准工作
突出贡献奖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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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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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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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关
工
作
业
绩
介
绍
|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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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家
审
查
意
见
|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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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通
运
输
部
审
定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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