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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

  二要认真执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客观反映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加大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管力度。在努力做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同时,积极推动任中审计,保证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在质检系统落到实处。

  三要认真落实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前期审计署审计了总局本级、所属 4个在京事业单位和18个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上述单位要遵照总局领导的指示精神,根据总局的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取得整改实效。相关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要积极督促审计整改事项的有效落实,坚决纠正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的做法,正确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规定等专项工作任务的总体部署和总局的具体要求,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重点检查和拉动内需项目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促进中央的决策和措施在质检系统得到坚决的贯彻,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三、建立以预防为主的长效机制

  各单位都要以这次审计署审计为契机,提高自我发现问题、自我分析判断问题和自我纠正问题的自我免疫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的长效机制,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一)开展政策理论教育和培训,努力使全体干部职工全面理解和准确掌握运用党和国家关于公共财政、税收、货币、国有资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内审机构要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要建立审计结果考核体系和审计责任追究制度,抓人员素质、抓制度执行、抓责任落实,从根本上扭转内部自查问题不多、外部检查被动整改的状况。

  (三)进一步完善跟踪检查制度,强化后续审计监督,定期对以往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回访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检查结果,促使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和整改。

  (四)继续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积极推动建立由内审、监察、财务、人事及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整改和预防制度,形成规范的操作程序,提升审计整改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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