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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认监委、标准委,各直属挂靠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发挥好内部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2009年督察内审工作要点,现就加强质检系统内部审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不断加强,质检系统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高,各类专项资金投入逐年增加,国家对专项资金的监管要求越来越高。同时,质检系统内部单位性质和资金渠道多样,组织规模、经济活动范围不断扩大,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和对经费使用的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审计署经济执法审计局和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对质检系统200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发现了相关单位在财务收支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各单位应给予高度重视。

  内部审计作为重要的监督手段,是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独立监督和评价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为加强行政、经济管理和实现工作目标服务,是提升管理水平、规范财务行为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

  二、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

  一要认真贯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把审计监督和促进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结合起来,从财政预算、国有资产、财务收支、政府采购、规范津补贴、对外投资、基本建设、收费行为、经营活动以及内部规章制度等方面,积极开展行为规范、整改有效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中要注意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抓重点,抓典型。做到“预算到哪就审到哪,财政资金拨到哪就审到哪,人员管到哪就审到哪,经营活动到哪就审到哪”,促进财务、资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确保各项资金、资产有效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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