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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2.定期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将执法人员的学习、考核与落实执法责任制紧密结合,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三、加强技术机构法制建设

  1.各单位要将技术机构作为今年普法的重点,组织技术机构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要求技术机构制定相应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及学习时间,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度有总结。

  2.要精心组织、集中力量,加强对技术机构人员的法规培训,强化技术机构人员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使其依法施检、程序规范、数据准确。

  3.建立健全技术机构考试考核制度,将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作为对技术机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技术机构的法制工作要纳入年度目标任务。

  4.建立健全技术机构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以制度的手段强化技术机构及其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促使依法施检和依法管理成为技术机构开展工作的自觉要求,维护技术机构自身的健康发展。

  四、加强基层普法工作

  基层质检部门直接承担质检执法工作,上级单位要制定方案,采取措施,抓好基层普法工作,普法力量和普法经费要向基层倾斜,要督促其建立普法制度,加强依法行政意识,防止违法执法。

  五、加强重点法规的学习

  1. 按照“建立大质量工作机制、推动大质检文化建设”要求,认真学习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国境卫生检疫法食品安全法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认证认可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质检领域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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