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市综函[2010]14号 )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北京市规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安排好今年的建筑市场监管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围绕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促进建筑业发展这两条主线,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重点,加快建筑市场法规制度建设,健全市场准入清出制度,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努力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以组织编制建筑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为契机,明确行业发展的目标和措施,加强建筑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为重点,依法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不履行监理责任等突出问题,做好部综合协调办公室相关工作。
二、加强建筑市场法规制度建设
(二)完善建筑市场法规体系。一是继续做好《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调研、论证和配合协调工作;二是继续组织开展《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的论证起草;三是组织修订《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四是组织制订《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