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大力弘扬高标准、严要求、快节奏的工作作风。在部直属机关大力弘扬高标准、严要求、快节奏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忧患意识,提高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做到服务社会发展积极主动、高效快捷,管理国土资源依法依规、严格规范,参与宏观调控迅速准确、切实有效,维护群众权益热情负责、细心到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超前谋划重点工作,研究破解难点工作,加强上下沟通联络,做好左右协调配合,千方百计推进工作落实,切实做到“主动谋划有作为、推进工作想办法、协调联动要主动、扭住不放抓落实”。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确保各项政策制度得到贯彻执行。要有效避免工作敷衍塞责、得过且过和遇事推诿扯皮、争功诿过的现象,形成主动工作、积极配合、相互支持的良好工作氛围。
(十五)建立健全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认真执行《部党组
关于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改进作风增强执行力的决定》。建立完善司局级领导班子作风评议制度,严格依照《司局级班子作风评议标准》,对司局级领导班子作风情况进行评议。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把考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坚持预防为主、制度为本,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十六)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按照《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国土资源部门惩防体系建设的总体框架。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构筑抵制腐败的思想防线。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研究。进一步完善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监管,积极推进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着重解决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征地拆迁,以及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等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矿业权要素市场和综合监管平台。
(十七)继续加大土地和矿产领域腐败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四类违纪违法案件,即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利用行政审批权和执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出让谋取私利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变更规划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结合实际,认真落实问责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信访举报,认真排查线索,进一步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