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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五、严格入学管理工作。试点高校要严格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切实把好入口关,确保生源的基本质量。严禁非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者不具有同等学力者取得专科或者本科入学资格;严禁未获得高等专科毕业证书者取得专科升本科入学资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试点高校要严格按照我部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加强对学籍信息的管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将与网络教育统考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挂钩。
  六、严格查处违规行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试点高校要高度重视网络教育的发展与规范办学,依法治教,从严管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要会同有关执法部门严肃查处在招生工作中乱发招生广告、乱招生、乱收费、冒名和诈骗招生的校外学习中心、社会机构和个人。我部将严肃查处违反本通知要求以及有关政策和法规的违规招生行为,对于情节严重的试点高校我部将停止其试点资格,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为了进一步规范网络教育招生服务流程,加强对社会公众的服务,我部已在“中国远程与继续教育网”上构架“高校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zhaosheng.cdce.cn/),公开招生信息,方便考生信息查询,并建立新生学籍注册、统考、毕业生电子注册等的基础数据库。试点高校应通过“高校网络教育质量监管系统”及相关子系统(网址:http://wljy.moe.edu.cn/),分别在每年春、秋季招生对外宣传工作开始前报送招生简章、招生计划、计划招生的校外学习中心名单,并于5月底和11月底前报送招生录取情况、新生基本情况(数据报送表格的样式及具体要求从监管系统中下载)。
  我部高教司远程与继续教育处联系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联系人:曾海军,刘剑青;电话:010-66097822,传真:010-66020758,电子信箱:dce@moe.edu.cn。“高校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和“高校网络教育质量监管系统”的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59831366,电子信箱:wljysupport@cdce.cn。
  附件:2010年可以开展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的试点高校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年二月一日

  附件:
2010年可以开展网络高等学历教育
招生的试点高校名单
(按学校代码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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