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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组建新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及工作组的通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组建新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及工作组的通知
(国标委计划函〔2005〕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出版社,中国标准化协会:
  为了贯彻落实标准化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完成国家标准制、修订任务,提升我国标准化发展水平,全面实现标准化事业跨越式发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决定扩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规模,现征集组建新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及工作组(WG)。
  一、组建原则
  组建新的技术委员会应遵循以下原则:市场需要、任务明确、结构合理、保证质量、国际接轨,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承担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二、组建条件
  组建新的技术委员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标准化事业发展需要,满足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的需要,具有明确的工作任务;
  (二)秘书处承担单位具有支持标准化事业的积极性及较强的工作能力,并愿意提供如人员、经费等办公保障;
  (三)业务范围清晰,与现有的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及工作组无交叉与冲突;
  (四)国际接轨,尽可能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及其认可的其他国际组织的技术委员会(TC)或分技术委员会(SC)对口;
  (五)具有人才保障,多数组成人员为该专业领域国内技术专家;
  (六)遵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
  三、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详见附件,内容包括:技术委员会名称、申请单位信息、简介及工作基础、组建技术委员会的必要性、工作范围、国内外发展现状、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对应关系、拟开展的工作内容、拟组建技术委员会的初步方案等。
  四、申请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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