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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工作的通知
(农办牧[20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黑龙江农垦总局,广东农垦总局,各有关种畜禽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各种公牛站:

  为加强种畜禽生产监督管理,提高种畜禽质量安全水平,促进畜牧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相关规定,2010年,我部将组织开展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工作,逐步建立全面、准确的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系统,提高种畜禽质量水平,及时公布种畜禽质量监测信息,科学引导养殖户使用畜禽良种,提高养殖效益和畜牧业持续发展能力,有效履行畜牧法赋予畜牧兽医管理部门的种畜禽质量监管职责。

  二、主要内容

  在全国选择部分种畜禽企业开展种猪、蛋种鸡、肉种鸡生产性能测定,对种牛、种猪精液进行质量检测,并公布结果。

  (一)种猪

  1.测定品种:长白、大约克夏、杜洛克。

  2.测定数量:选择12个企业,每个企业测定30-32头种公猪,共测定375头。

  3.测定指标:30kg-100kg日增重、达100kg体重日龄、100kg体重活体背膘厚、30kg-100kg阶段饲料转化率等。

  4.测定承担单位和被测单位:见附表。

  5.测定程序:由被测单位负责送样,测定承担单位按照种猪生产性能测定规程(NY/T 822-2004)检测,并统计分析检测结果。测定后的种猪返还被测单位。

  (二)蛋种鸡

  1.测定品种(配套系):海兰褐、罗曼褐、伊莎褐、海赛克斯褐、京红1号、新扬褐。每个品种(配套系)测定父母代和商品代的生产性能。

  2.测定指标:各生长阶段体重、成活率、产蛋率达50%的日龄、合格种蛋数、饲养日产蛋数、鸡蛋品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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