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世界遗产武夷山、福建土楼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文物保函[2009]1204号)
福建省文物局:
近日,我局组织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有关专家对你省世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武夷山(1999年)、世界文化遗产福建土楼(2008年)进行了监测巡视。根据专家巡视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武夷山、福建土楼世界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理顺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水平,确保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促进遗产保护与遗产地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我局对相关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法规制度,编制保护规划。请你局指导遗产地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完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地方性专项法规、规章,建立健全保护管理制度。继续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完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统筹考虑遗产保护、管理、利用、展示、旅游和环境整治等问题,妥善处理遗产保护利用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关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受益权,使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惠及广大民众。
二、加强日常维护,落实保护措施。请你局指导遗产地保护管理机构,按照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要求,做好文化遗产的日常管理、消防安防和保养维护工作。对于五云楼、武夷山摩崖石刻等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遗产,应当根据其保存现状和特点,抓紧组织具有相关资质和保护经验的专业机构编制科学的保护维修方案,在履行相应报批手续后实施。
三、加强监测管理。切实加强对世界遗产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的建设、开发、旅游等活动的管理。根据《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操作指南》的精神,世界遗产地内的重大涉建项目应报送世界遗产中心征求意见。对正在建设中的“印象武夷山”等重大项目和相关活动应依法妥善处理。 四、理顺管理体制。据悉,华安县人民政府已与某香港旅游公司签署协议,将福建(华安)土楼世界遗产经营权转让给该公司。请你局调查了解此事,将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及时报我局,并协助有关地方政府理顺管理体制,防止过度开发和商业化对世界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造成损害。
专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