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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张石高速三期工程康保连接线架桥跨越金长城方案的意见

国家文物局关于张石高速三期工程康保连接线架桥跨越金长城方案的意见
(办保函[2009]854号)


河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张石高速三期工程康保连接线架桥跨越金长城的请示》(冀文物字[2009]8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以下意见:
  一、所报方案中拟建桥梁桥墩中线间距4米,若实施将对基宽5.5米的金长城文物本体造成直接破坏,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长城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
  二、应进一步增大拟建桥梁桥墩间距和桥高,补充项目施工、运营期间对金长城进行监测、保护的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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