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认定为全国网吧连锁企业的,应向总部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
2、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审查,颁发认定证书。未通过认定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3、依据文化部2003年《关于
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文市发[2003]15号)批复的全国连锁网吧经营单位,申请认定为全国网吧连锁企业的,向文化部直接提出认定申请。
4、认定审查时间为20个工作日,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在认定审查中需核查申报材料的时间不计入认定审查时间。
四、年审及复核
1、全国网吧连锁企业认定实行年审制度,已批准的全国网吧连锁企业于每年的3月1日-6月30日将年审申报材料递交文化部,由文化部对已批准的全国网吧连锁企业进行年审。对年审合格的企业在认定证书上加盖专用章,对年度认定不合格企业的停止其全国网吧连锁企业资格。
2、企业对认定结果或年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后一个月内,向文化部提出复核申请,提交复核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受理机构调查核实后作出复核决定。
五、审批公示
所有经审批认定的“全国网吧连锁企业”均在中国文化市场网(www.ccm.gov.cn)进行公示。
联系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10号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
邮 编:100020
联系电话:010-59881461、59882100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
二0一0年二月
附件一:
全国网吧连锁企业认定证书 (副 本)
证书编号:
根据
文化部《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经认定, 为全国网吧连锁企业。
发证机关: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经济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