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2009年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情况的通报
(煤安监行管〔2010〕8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2009年,地方各级负责煤矿安全培训考核发证的部门、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和煤矿企业,按照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的总体工作部署与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宣教行动为契机,以加强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工作为重点,扎实深入地开展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9年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总体情况
全国25个产煤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培训机构和煤矿企业全年共组织培训煤矿“三项岗位人员”、班组长94.2万人次,其中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1.7万人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0.1万人次,特种作业人员64.7万人次,煤矿矿长1.8万人次,班组长安全培训14.1万人次。截至2009年底,河北、山西、吉林、江苏、安徽、河南、湖南、重庆8个省(市)煤矿“三项岗位人员”考核工作实现了计算机化“教考分离”。
(一)积极稳妥推进安全培训职能交接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01号)下发后,驻湖南、湖北、安徽、广西、河北等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国办通知精神,及时向省级人民政府汇报,主动提出移交煤矿相关安全培训工作职能,并在培训职能未移交之前,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到了培训考核工作不停,保证了工作的连续性。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积极与驻地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进行联系,商谈培训工作职能移交事宜,有力地推动了培训职能顺利、有序交接。目前,有11个省(区、市)完成了煤矿相关安全培训职能交接工作。
(二)强化安全培训基地、师资、教材三项基础建设。宁夏、重庆、四川等煤矿安全监察局和陕西、辽宁、吉林等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煤矿安全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强化对培训机构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山东省兖矿集团加大对安全培训的投入力度,近年来,累计投资1450万元,更新、改造所属培训中心的硬件设施,投资3748万元建设模拟实训基地,目前,该集团9个培训中心都建有模拟实训操作基地;投资800万元,组织编写了51种安全培训教材和配套的多媒体仿真教学软件。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鸡西分公司积极筹措资金,建成警示教育基地,对学员开展安全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