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完善规章标准。尽快出台《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明确特种作业范围;修订完善《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制定修订相关人员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进一步规范安全培训工作。
(四)落实安全培训责任。把安全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开展各类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培训情况专项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培训管理,加大培训投入,严格执行全员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利用媒体、网络或现场会、座谈会,总结推广安全培训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引导各级管理部门和企业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的自觉性。严格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落实培训责任,保证培训质量。
二、强化企业培训的基础作用,继续推进全员安全培训
(五)进一步强化依法培训考核。依法加大培训考核力度,确保“三项岗位人员”3年内100%持证上岗。严格各类安全培训证书的管理,继续实施全国统一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制度。
(六)实施企业班组培训工程。以班组长和高危行业企业一线操作人员为重点,全面推进企业全员安全培训。研究制定做好工矿商贸企业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企业自主培训为主,实施企业班组安全培训工程,加强班组长能力建设,开展班组内部培训,确保员工做到应知应会。继续实施煤矿万名班组长培训工程。新进员工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七)切实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9〕11号),继续抓好《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培训〔2009〕19号)的落实,结合“安康杯”竞赛,在工矿商贸企业中开展农民工安全知识送培训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强化就业准入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培训机构把农民工安全培训与现有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工就业、职业技能等培训结合进行,统一考核,分别发证,减轻企业和农民工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