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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业务拓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2.研究出台行业鼓励扶持政策。各级注协要研究出台新业务拓展鼓励和支持措施,包括奖励等措施,对成功推动新业务试点和会计服务基地建设的,给予一定奖励。

  3.协调政府部门出台鼓励支持措施。省级注协积极协调所在地政府(部门)将会计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的鼓励和扶持政策措施体系,包括各类财税支持和奖励措施。

  (三)组织做好新业务示范基地建设和试点工作。

  1.组织各地分工重点推动,确保新业务项目拓展和开发成效。做好各省注协分工认领和分头推进新业务拓展工作。对重点推动的新业务项目,要抓紧制订拓展工作目标、工作方案、具体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新业务拓展取得切实成效。近期要重点推进包括会计服务基地建设、医院年报审计、大中专院校年报审计、农村财务信息鉴证、海关稽查鉴证、法务会计等新型鉴证业务项目和市场需要的各类非审计服务的拓展。

  2.搭建多方合作平台,探索新业务领域开发的有效途径。各级注协要协调推动与国家有关政府部门、地方政府(部门)签订“行业服务政府(部门)经济社会管理合作协议”,协调推动与国家重要经济区、金融核心区、工业园区、保税港区和相关自由贸易区等签署“行业支持相关领域发展合作协议”,搭建起会计师事务所联系政府与企业和各类机构组织间的中介桥梁和纽带。

  3.开展新业务试点和示范基地建设,实现新业务拓展新突破。省级注协要大力推动和积极配合所在地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相关新业务试点和示范基地建设,主动参与相关规章制度订立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要结合各自优势,不断创造有利条件,积极参与新业务拓展试点和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四)组织制订新业务相关执业准则和指南。

  1.中注协要根据新业务拓展项目重点安排,确定新业务执业标准或技术指南的制订项目和时序,确保会计师事务所新业务拓展过程中得到相应技术支持,保证新业务领域的执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2.省级注协要组织必要的专业力量,研发新业务拓展手册,编写新业务拓展指导意见,并为会计师事务所新业务拓展提供有力的技术与服务支持。

  3.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开发相关新业务技术软件,提高新业务附加值,降低新业务开发和服务成本。

  (五)持续加强新业务拓展所需人才的培养。

  1.中注协组织定期开展新业务培训需求调查,进而有针对性地开展新业务人才专项培训,为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新业务提供智力支持。中注协将加强与有关院校的合作,推动建立新业务拓展所需要的专业领域学科建设,优化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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