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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先进企业和标兵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


  三、时间安排

  (一)制订方案。根据本通知精神,各地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及规范化管理活动的进展情况,制订“全国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先进企业”推荐工作方案,并以适当方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各类粮油仓储企业参加。

  (二)省级推荐。2010年3月31日前,各省(区、市)粮食局及三大公司等额向国家粮食局上报推荐企业名单,同时提交推荐企业经验材料。

  (三)先进企业确定阶段。4月16日前,通过网上公示等必要程序,确定“全国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先进企业”名单。

  (四)标兵企业确定阶段。5月中旬前,国家粮食局组织专家评选确定20户“全国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标兵企业”。

  (五)公布阶段。5月下旬~6月上旬,正式公布“全国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先进企业”、“全国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标兵企业”名单,并在“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总结大会”上对上述企业通报表扬。

  附件:1. “全国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先进企业”推荐名额分配表
  2. “全国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先进企业”推荐材料撰写要求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

  附件1:
  “全国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先进企业”推荐名额分配表

省份/单位分配名额(户)省份/单位分配名额(户)
北京3 广东4
天津3 广西3
河北7 海南3
山西4 重庆3
内蒙古4 四川5
辽宁6 贵州3
吉林5 云南3
黑龙江7 西藏3
上海3 陕西4
江苏8 甘肃3
浙江4 青海3
安徽8 宁夏3
福建3 新疆4
江西6 新疆兵团3
山东8 中储粮8
河南9 中粮4
湖北6 华粮3
湖南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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