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先进企业和标兵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
先进企业和标兵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
(国粮办展〔2010〕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粮油仓储管理工作,推动规范化管理活动不断深入,提高粮油仓储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树立一批新时期的仓储工作典型,国家粮食局决定在2010年上半年开展“全国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先进企业”和“全国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标兵企业”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推荐企业质量

  各地区、各单位要善于发现在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本着自下而上、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科学的评价方法,并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全国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先进企业”推荐名单。被推荐的企业在社会上要有一定的知名度,并在企业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或典型经验。各地区、各单位提出的推荐名单要有代表性,除传统的国有粮油仓储企业外,还要注意发现并推荐老典型、加工企业、小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代表。各地区、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科学评价,把推荐工作与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总结工作结合起来,与寻找企业管理差距结合起来,从而达到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带动后进、共同发展的目的。

  二、“全国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先进企业、标兵企业”产生方法

  “全国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先进企业”通过推荐方式产生,名额180户,定向分配给各地区、各单位;“全国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标兵企业”通过评选方式产生,名额20户。具体产生方法是:各省(区、市)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等单位按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向国家粮食局等额提出推荐企业名单,并附经验材料(详见附件2),经国家粮食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推荐企业为“全国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先进企业”。在此基础上,经国家粮食局专家组对企业经验材料和现场核查的综合评价,从180户先进企业中评选20户“全国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标兵企业”。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