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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国发〔201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主 任:李克强  国务院副总理
  副主任:回良玉  国务院副总理
      王岐山  国务院副总理
  委 员:尤 权  国务院副秘书长
       刘铁男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来武   科技部副部长
       李毅中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黄 明  公安部副部长
       王 军  财政部副部长
       李干杰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韩长赋   农业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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