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召开地方国资委业绩考核片会,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推进经济增加值考核。(综合局,年内完成)
(十八)召开地方国资委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座谈会,研讨企业劳动用工、收入分配、薪酬管理等工作。(企业分配局,时间初定为6月)
(十九)召开地方国资委收入分配专题研讨会,研讨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中长期激励、规范职务消费以及收入分配、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等工作。(企业分配局,时间初定为9月)
(二十)研究制订《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为国有控股股东依法履行股东职责、上市公司规范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提供切实可行的操作指引。(企业分配局,年内完成)
(二十一)开展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点问题调研,召开地方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完善国有资本预算报告制度。(收益管理局,时间初定为9月)
(二十二)开展地方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调研,改进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年内完成)
(二十三)召开全国国资委监事会工作研讨会,指导地方国资委加强和改进监事会监督工作。(监事会工作局,时间初定为5月)
三、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方面
(二十四)开展地方国有企业改制情况调研,推广地方国有企业成功改制的经验。(企业改革局,年内完成)
(二十五)组织对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地方国资委稳妥推进国有企业规范改制工作。(企业改革局,年内完成)
(二十六)建立国有企业改制风险评估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企业改革局,年内完成)
(二十七)开展地方国有企业“壳公司”问题调研。(企业改革局,年内完成)
(二十八)邀请部分地方国资委参加中央企业管理创新经验交流会议。(企业改革局,时间初定为下半年)
(二十九)开展地方国资委监管企业董事会试点工作情况调研,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企业改组局,年内完成)
(三十)召开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总结研讨会。(企业改组局,两期,年内完成)
四、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方面
(三十一)协调中央企业兼并重组地方国有企业工作。(规划发展局,不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