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组织建设。
1、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大规模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加大投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考核和证书发放工作。扩展培训的渠道,改革培训方式,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推荐委托更多的高校承担起培训任务;成立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修订《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组织管理,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登记,开办社会体育指导员网站;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的作用,完善组织管理体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切实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
2、继续加强对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能鉴定工作。充分发挥优秀退役运动员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示范带头作用。针对退役优秀运动员特点设置的健身教练职业岗位,为优秀运动员提供职业指导优惠政策,从政策上鼓励他们加入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提高群众健身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3、根据修订完善的《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评定办法和标准》,《社区体育俱乐部创建标准、申报办法》,积极开展社区体育,完善社区体育俱乐部创建体系,建立俱乐部创建工作项目库,开展第四批城市社区体育俱乐部创建工作;继续推进“体育进社区”活动开展,组织举办“社区体育优秀健身项目展演活动”。
4、根据《加强乡镇体育文化站点建设的指导意见》(暂定名)和《关于加强职工体育工作的意见》,指导和推动农村基层体育组织建设和行业职工体育活动开展。
(四)注重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规划和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基层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
1、充分发挥中央资金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中的引导、扶持、示范作用。总局对全民健身工程支持的重点放在农村乡镇、城市社区,场地建设形式以新建、专用、小型,多功能为主,资助原则坚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资金支持,东部地区以奖励为主。加快推进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器材维护管理、更新的新机制。进一步规范“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命名资助工作。
2、2010年是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的最后一年,工作重点是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扩大宣传、开展活动。在总结2009年四省(市)进行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试点的基础上,总局将加大资金投入,资助和引导建设农村乡镇体育健身工程。继续资助建设“雪炭工程”,同时指导督促2009年以前未完成项目尽早竣工,使群众早受益。继续支持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建设,资助资金全部用于更新超过使用年限的器材。继续支持东部八省(市)建设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