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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国际联络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统计调查的通知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四、主要指标解释

  (一)HZ-001出访项目概况
  (1) 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出访项目包括在报告期内由本部门审批和管理的所有出访项目(含港、澳地区,不含台湾地区)。
  (2)考察访问:包括科技考察(含工作访问)、技术洽谈、技术咨询、技术交流、专家讲学和授课等。
  (3)国际会议:包括国际性科技会议,各类多边和双边国际学术会议,以及国际科技组织工作会议等。
  (4)合作研究: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研究与试验发展成果应用。联合试验、合作开发与设计、联合勘探与调查属此类。
  (5)培  训:以提高科学技术和管理水平为目的的进修、实习和攻读学位等。
  (6)科技展览:以科技为目的的国际性科技展览会。
  (7)其  他:除上述以外的其他合作与交流方式。
  (8)项 目 数:指出访团组数目。
  (二)HZ-002出访项目按国家(地区)分类
  (1)出访项目按国家(地区)分类:对出访项目数和人次分别按出访国家(地区)进行汇总。若一次出访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和地区,应按不同国家和地区分别累加(含港、澳地区)。
  (2)国家(地区)代码:按“国家(地区)代码表 ”(见附录)填写。为便于数据的计算机处理,请填写国家(地区)代码。
  (三)HZ-003接待项目概况
  (1)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接待项目包括在报告期内,本部门审批和管理的所有接待项目(含港、澳地区)。接待项目类别请参照HZ-1的填表说明。为避免重复统计,每个团组只由中方主接待单位填报。某个团组的主接待单位指向上级主管部门呈报公文,并获得批准接待该团组的单位。
  (2)项目数:指接待的团组数。其中召开一次国际会议按接待一次团组计算。
  (四)HZ-004接待项目按国家(地区)分类
  (1)接待项目按国家(地区)分类:对实际接待项目数和人次分别按团组人员的国家(地区)进行汇总。若一个团组有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人员,应按不同国家和地区分别累加(含港、澳地区)。为避免重复统计,每个团组只由中方主接待单位填报。某个团组的主接待单位指向上级主管部门呈报公文,并获得批准接待该团组的单位。
  (2)国家(地区)代码:按“国家(地区)代码表 ”(见附录)填写。为便于数据的计算机处理,请填写国家(地区)代码。
  (五)HZ-005国际科技合作研究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指在报告期内,由本部门立项和支持的、新签订的科技合作研究项目。为避免重复统计,此处不包括由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资助的项目。
  (2)国家(地区):指外方第一合作单位所属的国家(地区)。与国际组织签订的科技合作研究项目,应注明具体的国际组织名称。
  (3)中方经费:在合同金额中由中方承担的部分。其中政府财政投入包括中央财政投入经费和地方财政投入经费。
  (4)外方经费:在合同金额中由外方承担的部分。
  (5)技术领域:
  1)信息通信:指研制计算机硬件、软件、外部设备、通信网络设备、宽带网络、光纤通信、移动通信、卫星通信等方面的活动,以及利用计算机硬件、软件及数字传递网对信息进行文字、图形、特征识别、信息采集、信息处理和传递的活动。
  2)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包括基因工程、细胞工程、酶工程和发酵工程,指为了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本身的发展,就有关原理、技术、特种工艺、测试、仪器而进行的活动,以及利用生物技术为农、林、牧、渔、医药卫生、化学、食品,轻工等部门提供生物技术新产品而开展的活动。无特定目标或有特定目标而开展的有关生命科学的研究也包括在此分类内。
  3)新材料:指新近发展或正在研制的具有优异性能或特定功能的材料,如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新型有机合成材料、新型金属和合金材料。包括为发展新材料就有关原理、技术、新产品、特种工艺、测试而进行的活动。
  4)能源技术:包括能源问题一般理论,地区性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石油、天然气、煤炭、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新能源(太阳能、生物能、核能、海洋能等)的研制开发与利用,节能新技术、能源转换和储存新技术等活动。
  5)激光技术:激光器和激光调制技术的研制,及为了激光在工业、农业、医学、国防等领域内的应用而进行的活动。
  6)自动化技术:指在控制系统、自动化技术应用、自动化元件、仪表与装置、人工智能自动化、机器人等领域中的活动。
  7)航天技术:有关运载火箭及人造卫星本体的研究及有关为了跟踪、通信而使用的地面设备的研究而进行的活动。不包括天文学及气象观察。
  8)海洋技术:包括有关维护海洋权益和公益服务技术研究、海洋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产业化、海洋油气勘探开发技术、海洋环境要素监测技术等活动。
  9)其它技术领域:不能归入上述八类领域的其它技术活动。
  (六)HZ-006合办科技机构
  (1)合办机构:在报告期内合作双方共同出人力、资金、设备,新合办培训中心、研究机构等。为避免重复统计,每个机构只由中方第一合作单位填报。机构名称请填写全称。
  (2)机构法人类型: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民非法人、社团法人、非法人
  (3)国家(地区):指外方第一合作单位所属的国家(地区)。
  (4)合同金额:为中方和外方合同经费的总和。
  (5)外方经费:在合同金额中由外方承担的部分。
  (6)中方单位类型:政府属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
  (7)外方单位类型:国际组织、政府属研究机构、大学、企业(跨国公司)、非营利研发机构或组织、其他组织或个人。
  (8)活动类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研发成果应用、技术咨询与服务。
  (七)HZ-007签订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议
  (1)签订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议:在国际科技合作中签订的双边(或多边)合作与交流协议,包括协定、议定书、备忘录等。(不含涉密协议)。
  (2)协议类型:
  ①政府间协议:在报告期内代表中央政府新签订的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议。
  ②省市、部委间协议:在报告期内代表国务院各部、委、局及其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等新签订的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议。
  ③院所间协议:在报告期内代表院所或企业新签订的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议 (含院所间、企业间、企业与院所间签订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议)。
  ④非政府组织间协议:在报告期内与非政府组织新签订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议。
  (八)HZ-008参加国际科技组织
  (1)组织类型:
  ①政府间组织:由政府组成并由政府参加的国际组织。
  ②非政府间组织:由民间团体组成的国际组织。
  (2)会员类别:
  ①国家会员:在报告期内我以国家名义参加该国际组织。
  ②团体会员:在报告期内我以团体会员名义参加该国际组织。
  ③个人会员:在报告期内以个人名义参加该国际组织。
  (3)国际组织名称填写全称,可只填中文或英文。

五、附 录

  (一)国家(地区)代码表

代码

国家和地区

代码

国家和地区

代码

国家和地区

代码

国家和地区

代码

国家和地区

代码

国家和地区

 

亚洲

133

韩国

218

加蓬

251

布基纳法索

325

摩纳哥

406

伯利兹

101

阿富汗

134

斯里兰卡

219

冈比亚

252

扎伊尔

326

挪威

408

玻利维亚

102

巴林

135

叙利亚

220

加纳

253

赞比亚

327

波兰

409

博奈尔

103

孟加拉国

136

泰国

221

几内亚

254

津巴布韦

328

罗马尼亚

410

巴西

104

不丹

137

土耳其

222

几内亚(比绍)

255

莱索托

329

圣马力诺

411

开曼群岛

105

文莱

138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223

科特迪瓦

256

梅利利亚

330

瑞典

412

智利

106

缅甸

139

也门共和国

224

肯尼亚

257

斯威士兰

331

瑞士

413

哥伦比亚

107

柬浦寨

141

越南

225

利比里亚

258

厄立特里亚

334

爱沙尼亚

414

多米尼克

108

塞浦路斯

142

哈萨克斯坦

226

利比亚

299

非洲其他国家

335

拉脱维亚

415

哥斯达黎加

109

朝鲜

143

吉尔吉斯斯坦

227

马达加斯加

  

336

立陶宛

416

古巴

110

香港

144

塔吉克斯坦

228

马拉维

 

欧洲

337

格鲁吉亚

417

库腊索岛

111

印度

145

土库曼斯坦

229

马里

301

比利时

338

亚美尼亚

418

多米尼加共和国

112

印度尼西亚

146

乌兹别克斯坦

230

毛里塔尼亚

302

丹麦

339

阿塞拜疆

419

厄瓜多尔

113

伊朗

199

亚洲其他国家

231

毛里求斯

303

英国

340

白俄罗斯

420

法属圭亚那

114

伊拉克

  

232

摩洛哥

304

德国

343

摩尔多瓦

421

格林纳达

115

以色列

 

非洲

233

莫桑比克

305

法国

344

俄罗斯

422

瓜德罗普岛

116

日本

201

阿尔及利亚

234

纳米比亚

306

爱尔兰

347

乌克兰

423

危地马拉

117

约旦

202

安哥拉

235

尼日尔

307

意大利

349

南斯拉夫

424

圭亚那

118

科威特

203

贝宁

236

尼日利亚

308

卢森堡

350

斯洛文尼亚共和国

425

海地

119

老挝

204

博茨瓦纳

237

留尼汪

309

荷兰

351

克罗地亚共和国

426

洪都拉斯

120

黎巴嫩

205

布隆迪

238

卢旺达

310

希腊

352

捷克共和国

427

牙买加

121

澳门

206

喀麦隆

239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311

葡萄牙

353

斯洛伐克共和国

428

马提尼克岛

122

马来西亚

207

加那利群岛

240

塞内加尔

312

西班牙

354

前南斯拉夫马其顿

429

墨西哥

123

马尔代夫

208

佛得角

241

塞舌尔

313

阿尔巴尼亚

355

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

430

蒙特塞拉特

124

蒙古

209

中非

242

塞拉利昂

314

安道尔

356

欧盟

431

尼加拉瓜

125

尼泊尔

210

塞卡泰(休达)

243

索马里

315

奥地利

399

欧洲其他国家(地区)

432

巴拿马

126

阿曼

211

乍得

244

南非

316

保加利亚

  

433

巴拉圭

127

巴基斯坦

212

科摩罗

245

西撒哈拉

318

芬兰

 

拉丁美洲:

434

秘鲁

128

巴勒斯坦

213

刚果

246

苏丹

320

直布罗陀

401

安提瓜和巴布达

435

波多黎各

129

菲律宾

214

吉布提

247

坦桑尼亚

321

匈牙利

402

阿根廷

436

萨巴

130

卡塔尔

215

埃及

248

多哥

322

冰岛

403

阿鲁巴岛

437

圣卢西亚

131

沙特阿拉伯

216

赤道几内亚

249

突尼斯

323

列支敦士登

404

巴哈马

438

圣马丁岛

132

新加坡

217

埃塞俄比亚

250

乌干达

324

马耳他

405

巴巴多斯

439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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