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推荐2010年度候选创新研究群体的通知
(科协学函〔2010〕19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学术部(秘书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学会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会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关于2010年度创新研究群体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部2010年度候选创新研究群体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及名额
参加中国科协推荐评选的候选群体由各全国学会,各省级科协及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推荐产生。
1.每个全国学会可推荐相关部、委、局(总公司)所属研究院所或高校的候选创新研究群体1个。
2.每个省级科协可推荐地方所属研究院所或高校的候选创新研究群体1个。
3.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可推荐部队所属研究院所、高校的候选创新研究群体8-10个。
二、推荐原则
1.各单位推荐的候选群体应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
会创新群体科学基金试行办法》第二条所列各项条件。
2.推荐以优秀科学家为学术带头人、中青年科学家为骨干、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形成明确科学目标的研究群体。
3.对学科交叉性强、有明显创新潜力的群体以及在环境艰苦的西部坚持开展基础研究的群体给予一定的关注。
三、有关事项
1.候选群体须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群体科学基金试行办法》的要求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须使用2010年新版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下载。请按提示正确填写,项目类别选择“创新研究群体”;正文报告按照“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正文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中的申请代码请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和《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查阅。
2.各推荐单位须对所推荐的候选群体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该群体的科研业绩和拟开展的工作做出评价,填写推荐意见(附件2)。请按规定推荐名额将所推荐候选群体的《候选创新研究群体简表》(附件1)、《候选创新研究群体推荐单位意见表》(附件2)于2010年3月5日前传真至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学术交流处,并将以上两表的电子版发送到XSJL@cast.org.cn。超过规定名额和逾期申报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