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T Petrochemicals Public Company Limited)
4. 其他泰国公司 20.1%
(All Others)
五、产业损害及损害程度
(一)累积评估的适当性
调查证据显示,来自韩国和泰国的被调查产品的倾销幅度不小于2%,并且其进口数量不属于可忽略不计的范围。虽然被调查产品之间以及被调查产品和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的生产工艺不完全相同,但它们之间基本的物理特征和化学特性没有区别,产品外观、包装、用途、销售渠道、销售市场区域、客户群体、消费者和生产者的评价等方面基本相同,价格总体变化趋势基本一致,具有相似性和可比性,可以相互替代,在中国国内市场上同时出现,存在相互竞争关系,竞争条件基本相同。
韩国6家企业在其提交的《对苯二甲酸反倾销案关于被调查国家范围及申请人资格的异议》中提出,在排除台湾地区进口产品的基础上,对韩国和泰国进口产品进行累积评估,将会扭曲国内产业的评估结果。
对此,申请人在《申请人对〈对苯二甲酸反倾销案关于被调查国家范围和申请人资格的异议〉的评论意见》中认为,根据《WTO反倾销协定》第3.3条和《
反倾销条例》第
9条,适用累计评估的对象是“源自不同国家(地区)的同时受到反倾销调查的进口产品”。因此,来自台湾地区的进口产品不属于本案中累积评估的对象。
调查机关认为,申请人的上述主张符合本案实际,由于进口自台湾地区的产品不属于本案被调查产品,并未在本案中受到调查,因此其并不适用上述累积评估的规定。至于自台湾地区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将在倾销和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部分进行分析。
综上所述,根据《
反倾销条例》第
九条和《
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第
十五条、第
十六条的规定,调查机关认定,对原产于韩国和泰国的被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的影响进行累积评估是适当的。
(二)被调查产品进口量及所占中国国内市场份额
1.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数据,调查期内来自于韩国和泰国被调查产品的进口数量,2005年为305.48万吨,2006年为382.48万吨,比2005年增长25.20%;2007年达到418.04万吨,比2006年增长9.30%;2008年1-9月进口数量达290.11万吨,比上年同期减少11.62%。
2.被调查产品在中国国内市场所占的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数据,调查期内,来自于韩国和泰国被调查产品占中国国内市场份额,2005年为25.17%,2006年为28.07%,比上年增加2.90个百分点;2007年为24.87%,比上年减少3.20个百分点,2008年1-9月为26.09%,比上年同期减少0.53个百分点。
韩国6家企业在《损害抗辩意见》中提出,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的绝对数量没有“大量增加”的情形,每年9%的增长只能称为稳定的增长而非大量增长,尤其是2007年开始,被调查产品进口增幅呈现下降趋势。同时,被调查产品的进口数量相对于国内表观消费量及同类产品生产也没有“大量增加”的情形,与国内同类产品占国内市场份额不断上升相比,被调查产品占有的国内市场份额则没有变化。因此不存在由于进口数量“绝对或相对大量增加”造成国内产业实质损害的事实。
申请人在《进一步评论意见》中认为,韩国6家企业关于“不存在由于进口数量绝对或相对大量增加造成国内产业实质损害的事实”的主张不能成立,因为:
1.根据我国《
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第
6条的规定,在考察倾销进口产品的数量时,并非要求进口产品在“绝对数量”和“相对数量”上都呈现大量增长的趋势。
2.2005年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为305万吨;2006年比2005年增长了25.20%,达到了382万吨;2007年的进口数量是418万吨,在上年大幅增长的基础上相比2006年又进一步增长了9.30%。2005年至2007年的累计增长幅度高达36.9%,平均增长幅度也高达17%。
3.2008年1-9月份被调查产品的进口数量为290万吨,虽然相比2007年同期有所下降,但是仍然处于非常高的水平,仅9个月的进口量就接近2005年全年的进口数量。且从反倾销的相关法律和实践及WTO争端解决相关判例来看,对损害考察因素进行趋势分析的要求并不是意味着只有整个产业损害调查期间内相关损害考察因素在每一时段均必须总是持续地呈现肯定状态,产业损害的结论才成立。即虽然调查期间可能是三年或五年,但是并不要求每年均能够体现产业损害,因此2008年1-9月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的下降并不能否定在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的进口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的结论,也不能否认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大量增加的事实。
4.2007年被调查产品进口增幅虽有所下降,但仍处于非常高的水平,被调查产品进口仍然在大量增加,被调查产品2007年的进口量相比2005年增加量达到113万吨以上。增幅的下降并不能否定被调查产品进口大量增加的事实。
综上所述,在本案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的进口数量总体呈大幅增加趋势,已经符合法律规定的考察倾销进口产品数量是否增加的法律要件。
调查机关认为,韩国6家企业有关被调查产品“每年9%的增长”的主张与事实不符。证据显示,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的进口数量,2005年为305.48万吨,2006年为382.48万吨,比2005年增加77万吨,同比增长25.20%;2007年达到418.04万吨,比2006年增加35.56万吨,增长9.30%;2005-2007年平均增幅达到16.98%。2008年1-9月进口数量为290.11万吨,比上年同期减少38.15万吨,但仍接近于2005年全年的进口量,处于较高的水平。因此,调查机关认定,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总体呈大幅增长趋势。
(三)被调查产品进口价格及其对中国国内同类产品价格的影响
1.被调查产品进口价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数据,来自于韩国和泰国被调查产品的进口价格2005年为6964.51元/吨;2006年为7445.76元/吨,比2005年上升6.91%;2007年为7111.31元/吨,比2006年下降4.49%;2008年1-9月为7236.61元/吨,比上年同期下降0.17%。
2.国内同类产品价格
证据显示,国内同类产品销售价格2005年为6749.85元/吨;2006年为7444.81元/吨,比2005年上升了10.30%;2007年为6916.48元/吨,比2006年下降7.10%;2008年1-9月为6966.30元/吨,比上年同期下降2.55%。
3.被调查产品进口价格对国内同类产品价格的影响
如上所述,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进口价格与国内同类产品价格的变化趋势基本一致。2005年至2006年呈上升趋势;2007年以来呈下降趋势。
韩国6家企业在其提交的《损害抗辩意见》中提出,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绝对价格处于上涨趋势,不存在明显的价格削减;中国国内市场交易价格主要是根据国内3家主要生产商BP珠海、厦门翔鹭和扬子石化的结算价格确定,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进口价格高于上述3家主要生产商结算价格的月份为22个月,被调查产品进口价格低于上述3家主要生产商结算价格的月份为23个月,因此,被调查产品没有低价销售,也没有大幅压低和抑制国内同类产品价格。
申请人在《进一步评论意见》中认为:
1.被调查产品的价格自2007年开始呈持续下降趋势,2007年和2008年1-9月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了4.47%、0.12%。
2.国内市场上,对苯二甲酸的销售主要有现货销售和合约销售两种方式。扬子石化、翔鹭石化和珠海BP的合同结算价具有一定的代表意义,其它企业通常参照这3家企业每月的合同结价确定自身的价格。但是,这3家企业的合同价也主要是根据现货价和外盘价所确定的。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常常以低于国内合约销售月初牌价的价格在现货市场大量抛售,对正常的合约销售造成严重冲击,使得国内产业在月末不得不以牌价为基础大幅度向下调整来确定结价。由此,被调查产品常常会拉低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的价格或者使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的价格无法实现应有的上涨。
3.国内产业同类产品价格变动趋势与被调查进口产品价格变动趋势一致,呈现“进口产品价格上升,同类产品价格上升;进口产品价格下降,同类产品价格也下降”的同向变动关系。从2007年开始,被调查进口产品价格开始持续下降,其中2007年和2008年1-9月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4.47%和0.12%。受被调查产品价格下降的影响,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的国内加权平均销售价格也呈持续下降趋势,2007年和2008年1-9月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7.10%和2.55%。因此,被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的价格产生了明显的价格压低。
4.2005年以来,被调查产品的价格涨幅明显低于其主要原材料PX价格和成本的涨幅。受其影响,国内产业同类产品平均内销价格和单位销售成本之间的差额也呈持续大幅下降的趋势。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的价格成本差2006年比2005年下降40.26%;2007年比2006年下降高达90.96%。至2008年1-9月,国内产业对苯二甲酸的平均销售价格已经低于单位销售成本,价格处于极低水平。由此可见,韩国和泰国对苯二甲酸产品的低价倾销对国内产业同类产品产生了严重的价格抑制,对国内产业对苯二甲酸产品的创效能力产生了严重不利影响。
调查机关认为,申请人上述主张符合本案实际。证据显示,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和国内同类产品的价格均呈现先升后降的变动趋势。被调查产品进口价格自2007年起持续下降,2007年、2008年1-9月分别同比下降4.49%、0.17%。初裁前实地核查中申请人提供的“PTA结价报告”原始记录证明,被调查产品在国内市场的销售价格对国内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影响较大,受被调查产品影响,国内同类产品被迫调低价格,2007年、2008年1-9月价格分别同比下降7.10%、2.55%。同时国内同类产品价格成本差持续下降,2007年比2006年单位产品销售成本下降1.90%,销售价格下降7.10%,造成成本价格差下降达90.96%;2008年1-9月比上年同期单位产品销售成本上升2.47%,销售价格却下降2.55%,出现价格低于成本的倒挂现象。由此可见,被调查产品的价格下降对国内同类产品的价格造成明显的压低和抑制。
综上所述,现有证据显示,调查期内,来自于韩国和泰国被调查产品的数量总体呈增长趋势,价格呈先升后降趋势,所占国内市场份额较大,对国内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等指标具有重大的影响。特别是2007年以来,进口被调查产品价格的下降对国内同类产品的价格产生了严重的压低和抑制,导致国内同类产品未能达到合理的价格水平,产业盈利能力急剧下降。
(四)国内产业相关经济因素和指标的评估
根据《
反倾销条例》第
八条及《
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第
七条等规定,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影响国内产业的相关经济因素和指标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