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意见
(司发[20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司法部决定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将活动延长至2010年底。现就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有利于预防化解涉及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从源头上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促进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运用法律手段促进解决特殊人群帮教管理问题,有利于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职能作用,推动提高社会服务管理水平;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强化法律援助公正廉洁服务,有利于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保障司法公正,切实让困难群众感受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平正义。
2009年6月,司法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这是法律援助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生动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地按照统一部署,积极推行十项便民措施,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便民窗口建设,拓宽申请渠道,简化受理审查程序,努力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通过开展主题活动,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帮助。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要取得更大成效,法律援助工作要取得更大发展,必须围绕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拓展主题活动的广度和深度,扩大活动规模,丰富活动内容。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真履行法律援助职责、切实服务困难群众的有效载体,是提高法律援助能力和水平、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发展的重要途径,对于促进解决涉及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