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信息公开的答复
韩甫政同志:
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河南省安阳县安丰乡西高穴村南的一座大墓历史上和近年来多次遭到盗掘,为抢救保护文物,经国家文物局批准(考执字〔2008〕第347号、考执字〔2009〕第421号),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从2008年底起对该大墓进行了考古发掘。2009年下半年,河南省文物局多次组织专家对该大墓的考古成果进行了研究论证,专家们根据墓葬形制、结构、随葬品特征、人骨鉴定以及相关文献记载,认定该墓的主人为魏武王曹操,此座大墓即文献中记载的曹操高陵。
曹操高陵的考古发掘、学术认定和研究成果公布等程序,符合考古工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