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若干意见
(工商市字[2010]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以下简称中央一号文件),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继续加大服务监管力度,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决策,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积极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依据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制定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做好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工作,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和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任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全国工商系统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经验交流会要求,把努力做到“四个统一”作为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持久动力,把牢牢把握“四个只有”作为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根本要求,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重要内容,把保护农民利益作为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关键举措。树立“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监管维权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努力完成“扩大农村市场主体,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强农村监管维权,促进农村社会和谐”两大任务,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在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中的作用,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大力培育农村经纪人,充分运用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促进特色农业发展,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着力扶持农村市场主体,积极服务农村金融创新,努力推进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切实促进农产品流通,进一步加强农村市场监管,继续为农村改革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