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通知
(农办办〔2009〕91号)
部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27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法定节假日放假,不得擅自调休或自行安排。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领导带班、应急值守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并将值班安排于节前一周内报部值班室(联系电话59192316,传真:65001869)。带班领导和值班员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节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