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针对此次抽查反映出的问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依据
计量法和《
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给予了相应的处罚,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了复查。其中3家企业的5个批次的定量包装商品整改后仍不合格, 1家企业拒绝整改。另外,在此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执行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任务中,有3家企业拒绝抽查(见附件4)。
二是召集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召开分析会。帮助各生产企业逐家分析原因,在企业自愿的原则下,帮助企业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计量器具,建立和完善计量保证体系。
三是加强对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进行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和帮助企业对计量检验和管理人员进行计量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以提高其法制意识和检验检测技术水平。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加大《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的宣贯力度,不留死角,使各类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企业了解相关的计量规定。帮助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进一步树立计量法制意识。加大社会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创诚信计量的生产、消费环境。
(二)各地要认真组织研究此次抽查结果通报,针对各自所辖区域内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尤其对净含量抽样合格率较低的涂料、汽车润滑油等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要进行重点跟踪监督检查。
(三)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是政府法制计量工作的重要内容,应当尽快建立健全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机制,完善计量监督管理制度,强化计量监督管理力度。
附件:1.2009年“十一”国庆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汇总表(一)(略)
2.2009年“十一”国庆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汇总表(二)(略)
3.2009年“十一”国庆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汇总表(三)(略)
4.2009年“十一”国庆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拒绝抽查、拒绝整改及整改后仍不合格企业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