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事项
1.教学研究成果以省为单位统一报送并请专人负责,每省(区、市)不超过30项;教育部直属的事业单位和高校可直接报送,每单位不超过3项。
2.教学研究成果于2010年4月1日至4月10日报送至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
3.本次教学研究成果征集活动的具体要求,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申报表》、评审奖励办法等另行通知。
联系人:基础教育二司课程发展处 柳夕浪
电话:010-66096779
email:jcskcc200909@yahoo.cn
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教学处 有宝华
电话:010-88393578
email:ybh@ncct.gov.cn
附件:关于征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选题指南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年一月六日
附件:
关于征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选题指南
一、课程开发与实践
1.普通高中选修课的实施
2.地方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3.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4.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5.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6.技术课程(劳动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的实施
7.综合课程(科学、历史与社会、艺术等)的实施
二、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
1.教学设计的研究与实践
2.教材使用的研究与实践
3.学生学习方式的研究与实践
4.教学组织形式的研究与实践
5.在教学过程中落实“三维目标”的研究与实践
6.促进学生参与的教学情境创设的研究与实践
7.普通高中模块教学策略的研究与实践
8.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过程评价的研究与实践
9.教学过程中教师角色与教学组织方式的研究与实践
10.学生学习任务(含作业)设计与指导的研究与实践
11.信息技术与教学整合的研究与实践
12.实验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