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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的通知


  四、其他事项

  1.教学研究成果以省为单位统一报送并请专人负责,每省(区、市)不超过30项;教育部直属的事业单位和高校可直接报送,每单位不超过3项。

  2.教学研究成果于2010年4月1日至4月10日报送至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

  3.本次教学研究成果征集活动的具体要求,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申报表》、评审奖励办法等另行通知。

  联系人:基础教育二司课程发展处 柳夕浪

  电话:010-66096779

  email:jcskcc200909@yahoo.cn

  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教学处 有宝华

  电话:010-88393578

  email:ybh@ncct.gov.cn

  附件:关于征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选题指南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年一月六日

  附件:
  关于征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选题指南

  一、课程开发与实践

  1.普通高中选修课的实施

  2.地方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3.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4.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5.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6.技术课程(劳动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的实施

  7.综合课程(科学、历史与社会、艺术等)的实施

  二、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

  1.教学设计的研究与实践

  2.教材使用的研究与实践

  3.学生学习方式的研究与实践

  4.教学组织形式的研究与实践

  5.在教学过程中落实“三维目标”的研究与实践

  6.促进学生参与的教学情境创设的研究与实践

  7.普通高中模块教学策略的研究与实践

  8.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过程评价的研究与实践

  9.教学过程中教师角色与教学组织方式的研究与实践

  10.学生学习任务(含作业)设计与指导的研究与实践

  11.信息技术与教学整合的研究与实践

  12.实验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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