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张娜拉到山东烟台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张娜拉到山东烟台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9号)
山东省文化厅:
你厅鲁文外[2009]8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山东省演出公司与烟台市演出公司共同邀请韩国歌手张娜拉,于2010年1月9日到山东烟台演出。
请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