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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英国、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外籍演员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英国、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外籍演员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14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9]196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东省广州左岸色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英国(乔杨)、菲律宾(卢思迈)、马来西亚(陈宜今、吴文安)4名外籍演员随香港城市当代舞蹈团于2010年6月25日到上海演出。
请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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