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船舶提供岸电;淡水供应;船员接送;国际、国内航行船舶物料、生活品供应;国内航行船舶油料供应;船舶污染物接收;围油栏供应。
国际航行船舶油料(含保税油)供应(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经营许可证)。
七、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
附件2
外商投资港口经营人登记表
公 司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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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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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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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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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资 总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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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册 资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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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东 名 称
| 注 册 地
| 投 资 股 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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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 头 设 施
| 码 头 类 别
| 泊 位 数 量
| 吞 吐 能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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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务 范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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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 省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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