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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港口经营管理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

  为船舶提供岸电;淡水供应;船员接送;国际、国内航行船舶物料、生活品供应;国内航行船舶油料供应;船舶污染物接收;围油栏供应。
  国际航行船舶油料(含保税油)供应(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经营许可证)。
  七、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

  附件2
  外商投资港口经营人登记表

公 司 名 称

 

公 司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投 资 总 额

 

注 册 资 本

 

股 东 名 称

注  册 地

投 资 股 比

 

 

 

 

 

 

 

 

 

 

 

 

 

 

 

码 头 设 施

码 头 类 别

泊 位 数 量

吞 吐 能 力

 

 

 

 

 

 

 

 

 

业 务 范 围

 

 

 

地级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省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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