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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三、督查工作内容
  综合督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各地要按照《2008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检查特种设备隐患排查、登记、整治、监控情况,督促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建立特种设备隐患治理长效机制情况,打击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特种设备情况,制定部门应急预案和使用单位预案以及应急救援演练开展情况。
  专项督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围绕奥运会期间全国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特种设备事故的工作目标,各地务必突出本地区督查工作的重点,特别是对影响奥运安全的、可能流动到奥运赛事承办城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的督查;奥运赛事承办城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总局保障奥运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的有关要求,检查“三加严”措施的实施情况,“核心区”、“缓冲区”特种设备6个100%的落实情况,以及重点旅游景区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落实情况。
  四、督查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切实提高安全督查工作的认识。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以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特种设备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消除隐患、遏制事故、保障奥运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起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体职责,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务求安全督查工作取得实效。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围绕确保奥运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和突出问题,抓紧制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总局特种设备局。督查行动既要全面,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突出重点,针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影响较大的行业(区域)进行督查整治。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企业提出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并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对于重大隐患及使用单位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果断采取处罚措施,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对百日督查行动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质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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