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及其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1498号)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募集申请报告》(易基[2009]106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募集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上证中盘ETF),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核准你公司募集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易方达上证中盘ETF联接基金),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二、核准你公司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同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易方达上证中盘ETF的注册登记业务,同意你公司办理 易方达上证中盘 ETF 联接 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三、你公司应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的募集活动,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3个月。
四、你公司应会同基金的销售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按照《
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基金的信息披露、认购、申购、赎回、上市交易、登记、会计核算、客户服务和募集准备等工作。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合规控制制度、风险防范机制和应急计划等措施,防范和化解基金募集和运作过程中的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