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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2009年度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报名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2009年度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报名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报名机构:

  2009年度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有关报名条件在《2009年度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公告》中已明示,即参加考试人员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在证券公司从事证券发行承销、收购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资银行相关业务的正式工作人员;2、从事证券发行承销、收购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资银行相关业务两年以上,包括在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发行承销、收购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资银行相关业务的经历。以上时间的认定,以被正式聘用时间为准,非正式工作,如兼职、实习等均不予计算;3、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即通过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及至少一门专业科目的人员)。鉴于在2008年度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中曾发现个别报名人员弄虚作假,相关报名机构也未按照报名条件严格把关,市场影响较坏,为做好2009年度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工作,现特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报名机构应对照报名条件再次对已报名人员进行严格自查,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于12月10日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zhangling@sac.net.cn)形式反馈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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