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等17家公司合并的批复
(保监中介〔2010〕27号)
深圳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深圳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变更经营区域及合并重组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深圳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经营区域变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二、批准深圳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合并江苏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山东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华康嘉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华康瑞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河北兴盛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河南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湖南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湖北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四川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上海健生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华康睿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安徽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辽宁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三、公司可持本批复到上述相关保监局办理法人机构业务许可证更换为分支机构业务许可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