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组织推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科技新成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推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科技进步,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水平,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拟编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科技新成果汇编(2009年版)》。请各单位协助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科技新成果的征集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科技新成果的范围
1.应用技术成果: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工艺、材料等,能够有效提高事故救援能力和效率的科技成果。
2.基础理论成果: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础理论研究中,发现或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具有重要科学价值,且得到科学界公认的科学研究成果。
3.软科学成果: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理论、战略、政策、标准、信息等方面能够有效提高应急能力和效率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科技新成果的推荐条件
1.科技成果应于2000年后通过省(部)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验收、评审或获得发明专利,且实际应用1年以上。
2.基础理论成果应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者正式出版专著。
3.软科学成果应被有关部门或行业、企业在安全生产决策和管理实践中应用或引用。
4.涉及有关许可的成果,应通过具有相应资质机构检测检验或取得安全标志等证明。
三、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1.应用技术成果材料包括:①研制报告;②技术评价证明或知识产权证明;③应用证明;④具有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有关检测检验、计量、安全标志等证明文件(对涉及有关许可的成果)。
2.基础理论成果材料包括:①主要论著的复印件;②被他人引用情况检索复印件;③科学评价证明。
3.软科学成果材料包括:①法规、标准、著作原文或研究报告;②政府发布的文件或被政府采用情况的证明或被他人引用的情况检索复印件;③技术评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