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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6号:动态偿付能力测试(财产保险公司)》及其实务指南的通知


  填表说明:
  第1列业务类别是《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保监发〔2005〕10号)规定的业务类别, 是保险公司预测分类的基础。保险公司应在第2列和第3列中披露在上一次和本次动态偿付能力测试中实际采用的业务分类,以及业务分类之间的对应关系。以下各表应当按第3列中的业务类别填报。

  明细表DST-9:保费增长率和保费自留比例假设

  情景: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                 


行次

项目

报告年度

1

报告年度后第一年

2

报告年度后

第二年

3

1

各业务类别保费增长率(%)

1.1

….

1.2

….

1.3

….

 

 

 

….

….

2

各业务类别保费自留比率(%)

2.1

….

2.2

….

2.3

….

 

 

 

….

….



  填表说明:
  (1)第1列填列报告年度各项目的实际值,第2列至第3列填列各项目的预测值。
  (2)保险公司应当区分基本情景和各种不利情景分别填列本表。

  明细表DST-10:保费赚取比例假设

  情景: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               


行次

业务类别

保费收入的赚取比例

第1年

1

第2年

2

第3年

3

第4年

4

第5年及以后

5

合计

6

1

….

 

 

 

 

 

100%

2

….

100%

3

….

 

 

 

100%

4

….

 

 

 

100%

5

….

 

 

 

100%

6

….

 

 

 

100%

7

….

100%

….

100%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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