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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殡葬系统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二)以提高素质技能为抓手,实现文明服务。要大力开展政策法规、礼仪知识和岗位技能教育培训,强化为民、专业和廉洁意识,提高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内塑素质,外树形象,使文明服务成为每个殡葬职工的自觉行动。要牢固树立“丧属至上”的服务理念,实行挂牌服务,星级服务,标兵服务,注重语言亲近,态度和蔼,举止端庄,仪表整洁,做到接待服务细心,引导服务贴心,管理服务用心,解决问题耐心,对待批评虚心,杜绝殡葬服务中出现生、冷、硬、推等现象。要积极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殡葬先进文化,引导群众文明节俭治丧,革除丧葬陋俗,拒绝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劝阻封建迷信活动进场所。推广使用环保技术和产品,减少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殡葬。

  (三)以清理殡葬价格为突破,实现诚信服务。各服务单位要坚持行业自律和诚信服务,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带头降低市场调节价,发挥平抑物价的作用,保证同类殡葬用品价格不高于市场价,中低价位殡葬用品足量供应,千方百计降低收费价格,减轻群众负担。要认真开展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价格专项清理检查,对收费项目不合理、服务内容不明确、服务用品价格虚高等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坚持基本服务与选择性服务分开,并向社会公示,推广“清单式”服务,所有选择性服务必须实行自愿选择。除明显低于各单项价格总和的“组合式”服务外,不以任何形式捆绑或强制提供选择性服务,不以任何形式误导或暗示选择不必要的服务和用品,不以任何形式限制或拒绝使用自带的非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要主动公开并认真落实政府惠民殡葬政策,按规定办理减免手续。公墓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节地葬法或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

  (四)以以人为本为目标,实现优质服务。各服务单位要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和窗口意识,努力开展服务创新,以创新促发展,形成优质高效的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网上服务、上门服务、“一站式”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等便民利民服务。要根据丧葬差异,提升服务理念,拓展服务项目,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注重服务效果,提高服务效率,更好地满足群众多层次、个性化丧葬需求。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作为推动殡葬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举措,提到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工作有部署,落实有措施,活动有成效。要认真解决阻碍提高殡葬服务水平的焦点、难点问题,真正办实事、办好事,推动殡葬服务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要切实强化督促检查,对服务差、投诉多、诚信缺失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警告、劝诫,直至追究责任。要重点治理违规经营、价格虚高和捆绑消费等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对违法违纪案件要坚决曝光,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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