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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号――关于更正部分已公布的商品归类决定

海关总署公告
(2010年第2号)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障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海关总署决定对部分已公布的商品归类决定进行文字更正(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更正的商品归类决定

  二○一○年一月六日

  附件
  更正的商品归类决定

序号

归类决定编号

发布日期

商品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英文名称

其他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修订内容及原因

1

W2005-113

 

23.09(可归入税号:23.09/30.03/30.04)

含有抗生素的预混料

Premixes containing antibiotics

 

粉状,预混料中含有抑制球虫病的抗生素,在焙烤小鸡的整个育肥阶段中饲喂。成分(每公斤):diclazuril(活性成分)5克、聚乙烯吡咯烷铜2克、氢氧化钠0.5克、除去部分蛋白质的大豆粗粉992.5克。
  (档案2633)

考虑到配制饲料中添加少量的活性成分和该产品的成分符合税目23.09的条文(三)对“预配料”的描述,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其归入税目23.09。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文件号:41.100H/5、40.552、41.128。
  1997年HSC第十九次会议。

修订内容:修改“商品描述”栏目中的“焙烤”为“培育”。

 

修订原因:文字表述不当

 

2

Z2006-0007

2006年11月22日

0404.1000

乳清粉

 

 

根据海关化验鉴定结果,该商品灰分8.35%、粗蛋白含量12.7%、脂肪含量5.5%、蔗糖含量1.4%、乳糖含量为71%,不符合乳清粉溶解特性。它是用鲜奶提炼奶酪后余下的副料经浓缩干燥制成的,为淡黄色粉末,有奶香味。

根据《税则注释》对品目04.04的解释,该品目包括乳清(例如,去除乳脂及酪朊后留下的天然乳成分)及改性乳清,该品目还可含有添加的糖或其他甜物质。由于税则子目0404.10、0404.90项下我国并未增列子目,《税则注释》中并未对乳清粉作指标限定,根据产品来源及加工工艺,该商品符合品目04.04的商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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