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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刘菊红担任精算责任人的批复(保监产险[2010]5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刘菊红担任精算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产险〔2010〕5号)


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续聘刘菊红精算责任人任职资格的请示》(信财险报〔2009〕41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刘菊红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到201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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