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医用电气设备项目检测资格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9]864号)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
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试行)》(国药监械〔2003〕125号)的规定,2009年8月14日至16日,国家局组织专家组对湖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医疗器械检测能力进行了现场评审。经审查,认可该中心对医用电气设备项目(见附件)进行检测的资格。有效期5年。
附件:认可的医疗器械受检目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认可的医疗器械受检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参数
| 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
编号(含年号)
|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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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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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用电气设备
| 1
| 电源端子骚扰电压限值
|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GB 9254-2008 5.1
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电磁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
GB 4824-2004 5.1
YY 0505-2005 36.201.1 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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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信端口的传导共模骚扰限值
|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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