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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阿片类药物依赖诊断治疗指导原则》和《丙胺类药物依赖诊苯断治疗指导原则》的通知(2009修订)

  (五)因滥用阿片类药物而逐渐丧失原有的兴趣爱好,并影响到家庭和社会关系。

  (六)不顾身体损害及社会危害,固执地滥用阿片类药物。

  在以往12个月内发生或存在3项以上即可诊断为阿片类药物依赖。

  除参照以上诊断标准外,诊断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末次使用阿片类药物72小时内的尿毒品检测结果。

  (二)病史、滥用药物史及有无与之相关的躯体并发症如病毒性肝炎、结核等,还应注意有无精神障碍、人格障碍等心理社会功能的损害。

  (三)患者的一般情况、生命体征、意识状况、注射痕迹、皮肤瘢痕和感染等。

  (四)性病、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的检测结果。

  三、治疗

  阿片类药物依赖是一种慢性、高复发性疾病,其治疗是一个长期过程。目前对阿片类药物依赖的治疗推荐采用医学、心理、社会等综合措施,包括停止滥用药物、针对戒断症状给予脱毒治疗、针对心理依赖及其它躯体、心理、社会功能损害进行康复和防复吸治疗,最终实现吸毒人员的康复和回归社会。

  治疗时应根据滥用药物的种类、剂量、时间、途径、既往戒毒治疗情况等首先确定药物依赖的严重程度,结合吸毒人员的个体情况选择戒毒药物和治疗方法。症状轻者可不使用戒毒药物,仅需对症处理即可。阿片类药物依赖多伴有多药滥用现象,其危害严重,在治疗过程中应多加注意。

  (一)脱毒治疗。

  是指通过治疗减轻由于突然停药导致的躯体戒断症状。由于吸毒人员的特殊性,阿片类药物依赖的脱毒治疗应在管理严格的封闭环境中进行。脱毒治疗可分为替代治疗与非替代治疗,两者可以结合使用。对于戒断症状较轻、合作较好的吸毒人员可单独使用非替代治疗。

  1.替代治疗。

  是利用与阿片类药物有相似药理作用的其他药物替代原使用药物,在一定的时间内逐渐减少并停止使用替代药物,以减轻戒断症状的严重程度。
  (1)美沙酮替代治疗。

  1)适应证。

  美沙酮替代治疗适用于阿片类药物的脱毒治疗。由于美沙酮本身也能产生依赖性,因此应在严格管理的戒毒医疗机构中进行。

  2)治疗原则。

  美沙酮替代治疗的原则是:逐日递减、先快后慢、只减不加、停药坚决。在用药中和停药后对症处理各种症状。

  3)用法与剂量。

  美沙酮替代治疗首次剂量一般为20-40mg/日口服,原则上不超过 60 mg/日口服。首次给药后,戒断症状控制不理想者可酌情追加美沙酮5-10mg口服。如发现美沙酮剂量过大,应再次确认吸毒人员药物依赖的程度及近期药物滥用的剂量并于第2日减药,减幅为首日剂量的30-50%。

  递减程序根据个体情况制订,多数可在10-20日内停药。如每日递减前1日药量的20%,减至5-10mg/日时可改为每1-3日减1mg。

  4)不良反应及处理。

  在使用较大剂量时可出现相应的不良反应,常见如口干、恶心、呕吐、头昏、头痛、困倦、乏力等,个别出现直立性晕厥。如不良反应严重,可减少美沙酮的用量并密切观察。

  5)过量中毒及处理。

  过量中毒常发生在治疗前3天。主要表现为冷汗、严重头昏、坐卧不安、针尖样瞳孔、无力、嗜睡、血压下降,呼吸、心率减慢甚至昏迷,严重时可出现呼吸困难、紫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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